PSC
PSC 背景
1999年12月12日,在外海布列塔尼沉没的关于M / T “ERIKA” -二十五年,载重为35,000吨油轮破裂事件。其主要爆发原因在于既定安全网视察船旗国、港口国、工业和船级社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安全网。
通过M / T “ERIKA”事件,港务局实施更严格的港口国监督检查,以防止环境污染并保护的船舶安全。作为其中的强硬措施、谅解备忘录,最近制定了新的制度,如严格的目标矩阵、指标体系和欧洲的航运信息质量系统( EQUASIS ) ,以查明和消除分站船只。
虽然谅解备忘录的理解具有重要作用,然而,该协议对港口国管制,无疑影响了国际规则制定中的技术。此外,新公约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批准程序和公约修正等类似问题,但此谅解备忘录已经建立,而不是公约。
PSC 的目的
所有国家都有权检查入港访问的外国国旗的船舶,以确保它们符合技术要求的有关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标准。因此国家控制港口的目的,在任何国家都是一种工具。
- 控制安全标准
- 维护自己的领土环境与安全
- 拒绝不合格船舶进岸
下面的一些灾难性的搁浅油轮在欧洲海岸线,欧洲沿海国家开始讨论关于区域组织,制定所谓的“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PORT STATE CONTROL”协议规定规则。
- 视察员培训,
- 检查共同的范围,
- 明确扣押船舶理由,
- 有关检查船只的数据库系统交流,每个国家在有关船舶抵港数目中进行部分船只检查 。
还有,各MOU禁止出航率高的船师、旗国及船级等分类后,在网上公开名单,PSC首先实施检测和拒绝入港等策略。
法律背景
有权检查船舶的港口国规定了以下公约:
-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74/78
- 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/78
- 负载线公约1966年
- STCW公约1995年
- 避碰规则1972年
- 国际吨位公约1969年
-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Nr. 147(crew accommodation)
港口国监督人员的资格
关于技术性决议 A.787 ( 19 )准则,港口国监督国家的资格如下:
- PSCO应是经验的人员并能够用英语交流的关键船员
- 接受PSCO培训, 需足够的了解有关行为的港口国控制的公约和条例
- PSCO检查业务, 需具有航海经验的领导人员
- 应参加PSCO培训研讨会, 以更新知识